(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商标法第44条第1项);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法第44条第2项); (3)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法第44条第4项); (4)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商标法第45条)。
执笔画浮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