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营业执照注意了 北京12家门店共用1张营业执照遭查处
7月9日上午,北京海淀区北下关街道启动对篱笆房路乱象的整治行动,作为金融科技示范区核心区所在地,这条只有五六米宽的双向单车道竟然挤挤挨挨全是餐饮店,且存在不少无证无照的经营户,南侧一排小平房的15家门店中,就有12家共用一个经营凭证。执法队员表示:像这种一个人办了营业执照之后,再出借执照并将场地分包给其他的小商户经营,每家每户开墙破洞自开门脸的行为,其实是违法的,我们将把这一情况报给上级部门,对这些经营者做出相应的处罚。
众所周知,经营主体必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总有经营者咨询咕咕狗:营业执照能否出借给别人?就算不能转让,和亲朋友好共用一张也是可以的吧?当然不可以,营业执照是经营者和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唯一凭证,等同于经营者的“身份证”,您的身份证会借给别人用吗?
因出借营业执照被处罚的案例并不少,前不久,江西省赣州经开区工商局接到群众对一家个体户涉嫌在阿里巴巴网店上使用虚假广告宣传用语的举报,要求辖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经执法人员调查,去年年初当事人肖某打算开设一家具销售网店,但因没有营业执照无法入网,于是向同样从事实木家具批发行业的亲戚袁某借营业执照使用。经开区工商局认为,袁某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2500元。
与之相关的法律依据有:
1、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我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注册个体工商户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以四千元以下罚款并由主管登记机关责令改正,若情节较为严重则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这里可能有朋友要问了:借用他人营业执照者,也就是实际从事着经营活动,但营业执照又登记他人名字的经营者,是否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因此,出借营业执照不仅出借方要受到处罚,借用方也会承担连带责任,别以为营业执照是自己的就可以“为所欲为”,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不可取!咕咕狗最后提醒广大老板们:开店经营需走正规渠道办理营业执照,合法合规才能长久发展,若您不了解如何办理营业执照的话可以咨询咕咕狗,我们拥有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可为广大经营者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