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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住建厅关于做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13 11:43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内容、方式、流程,持续增强监管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2025年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全省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扎实推动住建系统监管方式不断创新、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科学统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夯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基础支撑。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动态管理抽查事项,对无法定依据的要坚决清理,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对无实际成效的要予以取消。进一步梳理抽查对象,清除已经注销(撤销)主体资格、吊销证照、责令关闭、迁移至外省等无效主体。进一步核实检查人员,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实施标注,精准抽取检查对象、精准匹配专家人员,确保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应纳尽纳”,提升监管效能。完善抽查工作指引和细则,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检查的标准和程序,切实增强双随机抽查规范化水平。

(二)规范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单位实施检查;严格检查标准、程序,杜绝走过场、运动式等随意检查;严控检查的内容、范围和时限;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主体的责任,杜绝一切违法违规的检查。要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部门、实施层级和时间安排,按计划统筹推进全年抽查工作任务落实,避免集中扎堆检查。降低抽查企业比例,2025年拟抽查比例不超过3%,抽查企业数量较2024年降低10%以上。推进“入企扫码”检查,依托营业执照“企业码”,入企双随机检查实行“事前备案、事中记录、事后回头看”扫码检查模式,实现检查全过程透明化、可视化、数字化。

(三)推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的原则,通过精简、整合等方式,对现有的“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整合优化,推动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制定“一业一查”综合检查单,实行“一次派单、联合执行”。要积极与联合检查部门沟通联系,对其他部门需要联合开展抽查检查的事项主动配合,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以及入企检查人员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四)加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力度。深化分级分类抽查,根据检查对象信用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探索“无事不扰”白名单试点,分级分批次将信用好、风险低的诚信守法企业纳入白名单并动态管理,除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案件线索、专项检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加强抽查结果与失信惩戒衔接,根据抽查结果,对后续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应作出行政处罚的失信信息,按照规定依法向社会公示,对其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等活动中依法给予限制。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2025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录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二)强化闭环管理。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应当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做到抽查任务单号、检查对象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精准关联对应,实现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双向联动,有效形成监管闭环。

(三)规范检查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按照省委实施办法要求,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加快推进综合监管,注重为基层减冗提质、为企业减负增效。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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