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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知名女主持被罚28万元,只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2019-09-27 17:54

      众所周知,想要开办一家企业,营业执照必不可少,然而对于想要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创业者来说,光有营业执照还不够。近日,云南一知名女主持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就擅自开展经营活动,被当地市场监管局判处28万元的高额罚款,今天咕咕狗就要借此提醒广大餐饮从业者,“证照齐全”才能保障长久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月23日,昆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关于云南小咪渣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络销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处罚决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云南电视台知名女主持“小咪渣”,主要从事淘宝网、微信网店的食品、农产品销售。今年2月,有网友举报“小咪渣”名下公司涉嫌无证经营,昆明五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成立时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于2018年10月变更公司地址后,未能办理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有照无证”的情况下,该公司仍继续在网店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近半年,对此“小咪渣”解释:由于工作人员的理解错误,认为老证没有到期就不用办理新证,才导致证照办理不及时,并不存在故意经营的说法。即使如此,昆明市场监管局仍判定该公司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倍罚款,即人民币284431.99元,上缴国库。

      昆明市场监管局判罚的依据是:

      1、根据我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能开展经营。

      2、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若营业执照地址有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也要做相应的地址变更,否则以涉嫌无证照经营处理。

      3、对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就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餐饮行业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其货值达到1万元以上的,将按照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进行罚款。

      由此可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便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随着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越来越完善,市场监管局对于食品餐饮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也会越来越大,餐饮经营者若想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管是线上的网络经营还是线下的实体经营,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都必不可少。

      以上就是咕咕狗今天的科普了,若您正想要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并不了解办理流程的话,可以咨询咕咕狗,我们拥有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代办经验,可为广大经营者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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